政策法规
Relative Policy
发布日期 2016-08-31 10:11:07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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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决策部署要求,我部决定依法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体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二、信息公开内容
?。ㄒ唬┗岛头堑缆芬贫瞪?、进口企业基本信息;
?。ǘ┗岛头堑缆芬贫滴廴究刂萍际跣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ㄈ┗岛头堑缆芬贫蹬欧偶煅樾畔ⅲ盒褪郊煅?、生产一致性检验、在用符合性检验和出厂检验信息,包括检测结果、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测机构信息等,具体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
三、信息公开时间和方式
?。ㄒ唬┗瞪?、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以随车清单的方式公开主要环保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3。
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在机身明显位置粘贴环保信息标签,公开主要环保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ǘ┗岛头堑缆芬贫瞪?、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在本企业官方网站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并同步上传至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供政府有关部门、公众和企业查询使用。
暂不具备在本企业官方网站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条件的生产、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或者货物入境前,在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ㄉ瞎繁P畔?。
四、实施时间
?。ㄒ唬┳?/span>2016年9月1日起,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际栽诵?,请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调试。
?。ǘ┳?/span>2017年1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将新生产、进口机动车的环保信息,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开。
?。ㄈ┳?/span>2017年7月1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将新生产、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开。
五、监督管理
各省级环境?;ぶ鞴懿棵庞⒒岛头堑缆芬贫导煅樾畔⒑瞬榛?,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鼓励社会公众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环保信息进行监督,依法通过环保举报平台反映有关问题,各省级环境?;ぶ鞴懿棵乓笆辈榇俦ǚ从车奈侍?。
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各省级环境?;ぶ鞴懿棵庞σ勒铡洞笃廴痉乐畏ā范韵喙仄笠涤枰源Ψ?,处罚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上传至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
我部将对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省级环境?;ぶ鞴懿棵偶喙苤捶ㄇ榭黾哟蠹喽郊觳榱Χ?。
六、有关要求
?。ㄒ唬┗肪潮;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夥严蚱笠堤峁┗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⑸洗筒檠?,免费向社会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ǘ┑胤礁骷痘繁2棵趴梢灾苯硬檠?、使用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生产、进口企业通过其他途径重复报送或提供类似信息。
?。ㄈ┗肪潮;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ㄖ饕笠?、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不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验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进行人工审核、修改等处理?;岛头堑缆芬贫瞪?、进口企业对所公开环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确需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更正的,应先发布信息更正公告或通知,再及时更正环境?;げ炕岛头堑缆芬贫祷繁P畔⒐教ㄏ喙啬谌?,并作出说明。
?。ㄋ模┪也课谢肪潮;げ炕蹬盼奂嗫刂行慕ㄉ?、运行、维护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
?。ㄎ澹┓⒍推渌岛头堑缆芬贫祷繁9丶悴考?、进口企业可以参照本公告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1.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要求
环境?;げ?
2016年8月24日
抄送: 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环境?;げ堪旃?/span>2016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1
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要求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4762-2008)、《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4622-2007)、《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8176-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和《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19756-2005)等机动车排放标准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应包括车机型基本参数、动力系信息、污染控制信息、传动系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